供电系统防雷要注意哪些事项
供电系统的防雷应注意如下几点:
1)机房内的供电电路必须安装三级及三级以上电源防雷器件 。
2)电源第一级SPD(低压浪涌保护器)与第二级SPD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,第二级与第三级之间的距离应该大于5m.否则应加装协调电感 。
3)防雷模块前必须串接空开或熔断丝作保护 ,以防防雷器失效时将主电路对地短路 ,空开及熔断丝整定电流选配:一级(63A)二级(32A)三级(16A) ,但是一般不超过前级熔断装置 。
4)必须连接在主电路断路装置的输出端 ,并采用对地并联 。
5)电源防雷器的连接引线应小于0.5米 ,并要短而平直 。
6)电源防雷输入端引线线径为:一级(16mm2)二级(10 mm2)三级(6 mm2) ,电源输出对地引线线径:一级(25 mm2)二级(16 mm2)三级(10 mm2) 。
7)电源防雷器的连接线不应成直角或锐角弯曲 ,应尽量成钝角弯曲 。
8)电源防雷器的引线应尽量以线色加以区分 ,并应机械式连接 。
9)电源PE的阻值不应大于4Ω ,共用接地 ,应小于1Ω 。